2月9日,國家衛健委網站發布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956號《關於加快推進尊嚴死立法進程的建議》的答複,其中提到,對於尊嚴死立法,相關法律、醫學、社會倫理學界仍存在一些爭議,社會認識還不統一,目前還存在較多困難。將繼續廣泛聽取有關專家及社會各界意見,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,深入研究相關工作。
一、工作現狀和進展情況
您提出的“尊嚴死”,一定程度上與安寧療護的理念相近,其主要內涵是為處在疾病終末期的患者,在臨終前提供相應的醫療護理服務,減輕患者痛苦和不適,使他們能夠自然而有尊嚴地離世。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在加強安寧療護工作的頂層設計、完善支持政策、加強人員隊伍建設、增加服務模式等方麵開展了一係列工作。
(一)加強安寧療護工作頂層設計。2016年11月,我委印發《全國護理事業發展規劃(2016—2020年)》,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設立安寧療護中心,加快研究製定安寧療護機構準入、服務規範、人才培養的有關政策,逐步提升安寧療護服務能力。2018年,我委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、教育部等11部委印發《關於促進護理服務業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明確了完善醫療護理服務體係,擴大安寧療護服務供給的要求。2019年印發的《關於加強老年護理服務工作的通知》中也提出,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規模化、連鎖化的安寧療護中心等,增加提供老年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數量。
(二)完善安寧療護相關標準和技術指南。2017年,我委印發《關於印發安寧療護中心基本標準和管理規範(試行)的通知》《關於印發安寧療護實踐指南(試行)的通知》,明確了安寧療護中心的準入標準、服務規範和操作規範,促進了安寧療護機構的規範化建設,明確了部分安寧療護實踐的護理要點及注意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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